为通过统一的标准和要求,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无障碍性,以满足残障人士的需求,欧盟于2019年发布了EAA欧盟无障碍法案(European Accessibility Act,EAA,Directive (EU)2019/882),并将于2025年6月28日强制执行。
新法案发布后,无论卖家是公共机构还是私营企业,其网站和应用程序还需符合指令(EU)2019/882的无障碍标准,以确保残障人士能平等访问在线产品和服务。

▍指令要求
- 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应包含足够的有关产品使用的说明,如铭牌标识,说明书和警告语等;
- 产品的用户界面和功能设计应允许残疾人访问、感知、操作、理解和控制;
- 产品的支持服务,包括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应提供对残疾人无障碍的沟通方式。
▍适用产品范围
(a) 消费类通用计算机硬件系统和操作系统,比如台式机、笔记本电脑等;
(b) 自助服务终端:支付终端、ATM、售票机、自助报到机、提供资讯的互动式自助终端(不包括安装在车辆、飞机、船舶或轨道交通工具的终端设备);
(c) 用于电子通讯服务的具有互动计算能力的消费级终端设备:手机、平板、智能手表、路由器、光猫等;
(d) 用于接入视听媒体服务的具有交互计算能力的消费终端,比如电视、机顶盒等;
(e) 电子书阅读器;
▍指令覆盖服务
(a) 电子通信服务,用于提供机器对机器服务的传输服务除外;
(b) 提供视听媒体服务的服务;
(c) 用于航空、公共汽车、铁路和水上客运服务的下列要素,第(v)项规定的要素的城市、郊区和区域运输服务除外:
i. 网站;
ii. APP;
iii. 电子票务服务;
iv. 提供运输服务信息,包括实时旅行信息;对于提供信息的屏幕,应限于位于欧盟境内的交互式屏幕;
v. 位于欧盟境内的交互式自助服务终端,安装在车辆、飞机、船舶和机车车辆的集成部件终端除外。
(d) 个人银行服务;
(e) 电子书和专用软件;
(f) 电子商务服务;
(g) 112报警服务。
▍无障碍产品和服务要求:
Section I:产品通用要求
• 信息要求:提供产品资讯、使用说明
• 用户界面和功能设计
• 售后服务:客服中心、技术支援、转接服务、培训服务
Section II:所有适用产品(自助服务终端除外)
• 包装和产品说明书
Section III:服务类通用要求
• 确保服务所使用产品符合无障碍标准
• 提供关于服务运作的资讯并说明其无障碍特性
• 确保数位平台(网站、APP)符合无障碍标准
• 提供无障碍支援服务
Section IV:特定服务的额外无障碍要求
• 电子通讯服务
• 视听媒体服务
• 公共交通服务
• 城市、郊区及区域运输的互动式自助终端
• 消费者银行服务
• 电子书
• 电子商务服务
Section V:紧急通讯(112)的无障碍要求
▍AGC提醒
EAA作为CE标识的一个指令,对于制造商而言,应确保产品和服务符合指令要求并且具备能证明符合的技术文档,应出具产品符合性声明并在产品或包装及随附文件上加施CE标识等。